乌江是长江上游南岸最大的支流,全长1050公里,在贵州有884公里,是贵州第一大河。
贵州国土面积的65.7%属于长江流域,88个县市区有69个属于长江防护林保护区范围,肩负着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责任使命。
近年来,贵州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全力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对于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的生态环境重点突出问题,贵州按照“一问题一方案”原则,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主体责任和时限要求,合并建立台账,推进一体化系统性整改。
同时,通过明察暗访开展自查,梳理全省全流域的生态环境问题,推进系统性、基础性整改。在赤水河等重点流域示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除了抓紧整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之外,贵州坚决扛起“上游责任”,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抓顶层设计。高标准编制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发展实施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抓生态结构优化。5年来,贵州治理石漠化面积5082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1.33万平方公里,完成退耕还林1015万亩。全面实施磷化工“以渣定产”。对生态环境脆弱地区近200万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抓生态制度建设。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设立了“贵州生态日”,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深入推进联合国“自然资本核算与生态系统服务估价”项目在贵州的试点任务,持续深化赤水河流域跨省生态补偿机制,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
抓责任落地到位。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五级书记、五级政府“一把手”共抓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常态化制度。
在风光旖旎的乌江沿河段,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坚持源头治理,水岸同治。在水上方面,积极推进“零网箱”,拆除乌江干流和支流网箱养鱼6300余亩,在册的169艘渔船全部拆解,多举措加强渔民转产安置,年均在乌江干流投放鱼苗10万余尾,部分河湖水域岸线逐步恢复。在岸上方面,针对乱围乱堵、乱占乱建等河库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河道水生态工程性修复长度16公里。加快污水处理,建成日处理污水1.4万吨的县城污水处理厂1座,5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工程快速推进,拟于今年4月底投入运行,届时全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将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2020年,贵州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55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8.2%,包括乌江在内的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在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