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层面重点新闻梳理
2020年10月14日,400余家风能企业代表联合发布的《风能北京宣言》提出,“十四五”期间,须保证风电年均新增装机5000万千瓦以上,2025年后,中国风电年均新增装机容量应不低于6000万千瓦,到2030年至少达到8亿千瓦,到2060年至少达到30亿千瓦。【新闻链接】
2020年11月23日,中国石化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清华大学低碳能源实验室3家单位分别签订战略合作意向书,共同研究提出中国石化率先引领能源化工行业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战略路径。【新闻链接】
2020年12月8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在中国品牌论坛上宣布到2023年实现“碳达峰”,2025年实现清洁能源占比60%.【新闻链接】
2020年12月15日,我国最大的煤基能源企业一国家能源集团组织召开“碳中和愿景下我国能源转型战略研讨会",将大力推进清洁能源规模化、化石能源清洁化、能源产业智能化发展。【新闻链接】
2021年1月15日,17家石油和化工企业、化工园区以及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在京联合签署并共同发布《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碳达峰与碳中和宣言》。【新闻链接】
2021年1月17日,华能集团在工作会上明确,2025年新增新能源装机8000万千瓦以上,确保清洁能源装机占比50%以上,碳排放强度较“十三五”下降20%,到2035年,清洁能源装机占比75%以上。【新闻链接】
2021年1月21日,大唐集团在2021年工作会上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超过50%,提前5年实现“碳达峰”。【新闻链接】
2021年2月10日,中国钢铁协会发布《钢铁担当,开启低碳新征程--推进钢铁行业低碳行动倡议书》,向钢铁行业提出倡议,加快推进低碳转型并提前实现碳达峰。【新闻链接】
2021年3月1日,国家电网发布了公司“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成为首个发布有关“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的央企。【新闻链接】
2021年3月18日,南方电网公司发布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到2025年,将推动南方五省区新能源新增装机1亿千瓦。【新闻链接】
2021年6月18日,中国华电集团在京举办“十三五”碳排放白皮书暨碳达峰行动方案发布会。会上,华电集团发布《“十三五”碳排放白皮书》和碳达峰行动方案,并为“中国华电集团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揭牌。【新闻链接】
2021年6月,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发布了《践行碳达峰、碳中和“30·60”战略目标行动方案(白皮书)》。【新闻链接】
2021年7月,中国光大集团发布了《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行动方案》,力争在2025年末,实现金融、实业、管理三大绿色可持续核心指标显著增长。【新闻链接】
2021年9月29日,哈尔滨电气集团发布了《哈电集团应对“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行动方案》,提出2025年实现清洁能源产品营业收入占比达到70%以上,2030年实现自身碳排放达到峰值【新闻链接】
2021年10月27日,中国节能发布《中国节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中国节能“1+4”双碳行动方案编制指南》、《中国节能员工绿色低碳行为倡议》,并成立中国节能双碳指导委员会。【新闻链接】
2022年1月19日,国家铁路局表示,“十四五”时期,铁路行业要对标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制定铁路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铁路领域低碳转型。【新闻链接】
2022年2月16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印发《关于引导民营企业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新闻链接】
全国碳市场重要事件梳理
2011年10月29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等七个碳交易试点获批,试点地区的经验为全国碳市场全面建立奠定了基础,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探索经验。【新闻链接】
2012年11月,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积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新闻链接】
2014年03月,全国两会上把“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列入国务院改革清单。【新闻链接】
2014年1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拉开了国家碳市场建设的序幕。【新闻链接】
2017年12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标志着全国碳市场完成总体设计,正式启动。【新闻链接】
2020年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印发《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和《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新闻链接】
2021年1月0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月1日正式施行。【新闻链接】
2021年7月16日,中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地方试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并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中心位于上海,碳配额登记系统设在武汉。两地共同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支柱作用。【新闻链接】
2021年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鼓励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购买生态退化地区碳汇。【新闻链接】
2022年0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碳定价机制,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电力交易衔接协调。【新闻链接】
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文件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碳排放权市场!【新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