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3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指出,全力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开展年度电网运行方式和电力供需形势分析,做好迎峰度夏(冬)等重点时段电力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燃煤机组非计划和出力受阻停运监管,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组织做好全国“两会”、杭州亚运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重大活动保电和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推进能源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制定能源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推进全面评估和专项评估工作,保障能源重大基础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加强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完善电网运行方式分析制度,形成覆盖全年、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的电网运行方式分析机制。组织开展电化学储能、虚拟电厂、分布式光伏等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研究,加强“源网荷储”安全共治。推进非常规电力系统安全风险管控重点任务落实。